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440784002009GB0092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

市政府印发文件选登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440784002009GB0092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供应)字〔2026〕42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总第九十八次)会议、市政府十六届177次常务会议、市委十三届第214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决定批准440784002009GB0092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鹤自然供方案〔2026〕42号)。

  二、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返回

发文日期:2026-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