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鹤山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政府印发文件选登

市财政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鹤山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请示》(鹤财预〔2025〕13号)收悉。经市委十三届第180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六届149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上报的2025年鹤山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委托你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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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