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鹤山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请示》(鹤财预〔2025〕8号)收悉。经市委十三届第171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六届143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上报的2025年鹤山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委托你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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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