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文件选登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十六届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鹤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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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