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440784001011GB02590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

政府公报2025年第12期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440784001011GB02590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供应)字〔2025〕122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十一次(总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决定批准440784001011GB02590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鹤自然供方案〔2025〕122号)。

  二、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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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