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440784005005GB02014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

市政府印发文件选登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440784005005GB02014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供应)字〔2024〕37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十次(总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决定批准440784005005GB02014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鹤自然供方案〔2024〕37号)。

        二、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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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