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李志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人事任免
办各股室、办、局、中心:
经4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
李志峰同志任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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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