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市政府印发文件选登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鹤自然资〔2024〕33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总第二十九次)会议、市政府十六届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编制的《鹤山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请按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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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