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宗地号440784003004GB00710)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市政府印发文件选登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宗地号440784003004GB00710)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2024〕3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决定批准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宗地号440784003004GB00710)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二、请你局与古劳镇政府衔接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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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