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鹤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20 附件 鹤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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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