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北部城区黄宝坑片区BC-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4月局部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印发文件选登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北部城区黄宝坑片区BC-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4月局部调整)(送审稿)〉的请示》(鹤自然资〔2023〕2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北部城区黄宝坑片区BC-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4月局部调整)》已经2023年6月16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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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