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关于设置鹤山市总督学、副总督学的请示》(鹤教报〔2023〕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聘任鹤山市教育局主任督学谭敏清为鹤山市总督学,聘任鹤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负责人)李惠彬为鹤山市副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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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