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6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和市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建立和健全保护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鹤山市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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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