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农村建设项目采购流程指南》已经市政府十五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鹤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农村建设项目
采购流程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农村建设项目行为,提高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建设,根据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投资项目
(一)适用范围。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在鹤山市域范围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二)具体流程。
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
2.与工程有关的货物
3.与工程有关的服务
二、农村建设项目
(一)适用范围。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具体分类及流程。
1.4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参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招标方式具体可参考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流程(无需发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及财政部门审核预算)。
2.400万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对小额工程(50万元以下)建设,由党组织提议,经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商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承建方,商议记录及实施结果要及时公开。
对大额工程(50万元以上)建设,建议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不少于3家合格承建方进行询价,根据质量和服务能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通过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自主确定承建方,并需将决议和实施结果及时公开。
(三)工作要求。
所有类别的农村建设项目都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到对应镇(街)进行备案
注: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发文日期: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