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货运业户、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
为贯彻落实全省货运行业乱象整治有关工作部署,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的整治力度、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秩序,根据《广东省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及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20〕326 号)精神,我市将全面开展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联合惩戒。请全市道路货运业户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遵章守法经营,拒绝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货车,对已改装的车辆自觉恢复原状,未按规定备案的维修经营业户迅速进行备案,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发文日期: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