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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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鹤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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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0-07-14